AGREEMENT
成立于2021年10月14日
修订于2024年11月15日
修订于2024年11月15日
住宿条款和条件
(适用范围)
第一条
1. 本酒店与住宿客人之间订立的住宿合同及相关协议均应遵守本条款的规定,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应遵守法律法规或一般惯例。
2. 如果酒店与客人达成特别协议,则只要该特别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或习惯,则特别协议应优先于前款的规定。
(住宿合同申请)
第二条
1. 欲与本酒店申请住宿合同的客人,应向本酒店提供以下信息:
(1)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客人人数、性别
(2)入住日期及预计抵达时间
(3)住宿费(原则上以附表1所列的基本住宿费为准)
(四)使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 客人在住宿期间,如要求延长住宿时间超过前条第2款规定的日期,本酒店将视为客人在提出该要求时已申请了新的住宿合同。
(住宿合同的成立等)
第三条
1. 本酒店根据前条规定接受申请时,住宿合同即成立。但如果酒店能够证明其并未给予同意,则不适用此规定。
2. 根据前款规定签订住宿合同时,需在本酒店指定的日期前支付本酒店规定的申请费,最高金额为住宿期间(超过3天时,以3天为一个周期)的基本住宿费。
3. 申请费首先计入客人最终应付的住宿费,如发生第6条和第18条规定的情况,则按违约金、补偿金的顺序计入,如有余额,则在第12条规定的费用支付时退还。
4. 如果未能按照第2款的规定在酒店指定的日期之前支付该款规定的申请费,则住宿合同将失效。然而,这仅适用于酒店在指定申请费付款截止日期时已通知客人的情况。
(无需押金的特殊合同)
第四条
1. 本酒店可以不受前条第2款规定限制,与本酒店签订特别协议,约定在合同成立后无需支付该款规定的申请费。
2. 如果酒店在接受住宿合同申请时,没有按照前条第2款的规定要求支付申请费,也没有指定支付申请费的截止日期,则应视为酒店已接受前款规定的特殊合同。
(拒绝签订住宿合同)
第五条
1. 如有下列情形,本酒店有权拒绝签订住宿合同:
(1)住宿申请不符合本条款和条件时。
(2)当酒店已订满,没有空房时。
(3)客人要求的住宿人数超过最大入住人数时。 (其中包括儿童。)
(4)住宿申请人被认为有可能做出违反住宿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行为时。
(5)当寻求住宿的人被认为属于以下(a)至(c)项之一时:
a) 属于《关于防止黑社会组织成员不正当行为的法律》(1991年法律第77号)第2条第2款所定义的黑社会组织成员(以下简称“黑社会组织”),或属于同一法律第2条第6款所定义的黑社会组织成员(以下简称“黑社会组织成员”),黑社会组织准正式成员,或者黑社会组织相关人员,或其他反社会势力的。
(b)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事业活动被黑社会组织或黑社会组织成员控制的。
(c)当公司有一名高管被视为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成员时。
(6)住宿客人的行为对其他客人造成严重滋扰时。
(7)住宿者被明确诊断为传染病患者时。
(8)对住宿提出暴力要求,或要求提供不合理负担时。
(9)因天灾、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事由,导致本酒店无法提供住宿时。
(10)住宿客人符合大分县旅馆业法施行条例第5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时:
当客人醉酒或因其他原因可能给其他客人带来不便时。
(b) 当客人在住宿期间给其他客人带来麻烦时。
(c) 即使客人被要求提供登记在客人登记册中的必要信息,客人仍未提供。
(11) 住宿客人对住宿设施或住宿设施工作人员(员工)实施暴力、威胁、勒索或胁迫行为,或向住宿设施索取不合理的负担,或被认为过去曾实施过此类行为时。
(客人的取消住宿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
1. 客人可以通过通知酒店取消住宿合同。
2. 如果客人因自身原因全部或部分取消住宿合同(除非酒店已根据第3条第2款的规定指定了申请费的到期日并要求付款,而客人在付款之前取消住宿合同),则客人应支付附表2中列出的违约金。但是,如果酒店已达成第4条第1款规定的特别协议,则仅在酒店已通知客人在客人取消住宿合同时有义务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才适用。
3. 如果客人在晚上 8 点之前没有到达若客人在入住当天未联系酒店(如果客人已提前告知预计抵达时间,则在预计抵达时间后两小时之前),酒店可能会视其已取消住宿合同并处理相关事宜。
(酒店的解除合同权)
第七条
1. 符合下列任一情况时,本酒店可解除住宿合同。
(1)当客人被认为可能做出违反其住宿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行为,或者当客人被认为已经做出此类行为时。
(2)当客人被视为属于以下(a)至(c)类别时:
(a)是黑社会组织成员、黑社会帮派成员、黑社会组织准正式成员、或者与黑社会组织或其他反社会势力有关系的人。
(b)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事业活动被黑社会组织或黑社会组织成员控制的。
(c)当公司有一名高管被视为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成员时。
(3)住宿客人的行为对其他住宿客人造成严重滋扰时。
(4)当客人被明确诊断为传染病携带者时。
(5)当客人受到暴力要求或被要求承担与其住宿相关的不合理负担时。
(6)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酒店无法提供住宿时。
(7)属于大分县旅馆业法施行令第5条规定的情况。
当客人醉酒或因其他原因可能给其他客人带来不便时。
(b) 当客人在住宿期间给其他客人带来麻烦时。
(c) 即使客人被要求提供登记在客人登记册中的必要信息,客人仍未提供。
(8)客人在床上吸烟、破坏消防设备或不遵守酒店规定的其他禁止活动(仅限于防火目的所必需的活动)。
(9)个人入住人数超过规定时,或有非本酒店住客占用客房或进入酒店场所时。
(10)住宿客人对住宿设施或住宿设施工作人员(员工)实施暴力、威胁、勒索或胁迫行为,或向住宿设施索取不合理负担,或被认为过去曾实施过此类行为时。
2.本酒店根据前项规定解除住宿合同时,不向住宿客人收取尚未享受的住宿服务等费用。
(住宿登记)
第八条
1. 客人须于住宿当天在酒店前台登记以下信息:
(1)客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住址和职业
(2)对于外国人(不在日本居住的人),请提供国籍、护照号码(我们会复印您的护照)、入境地点和入境日期
(3)出发日期和预计出发时间
(四)使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客房入住时间)
第九条
1. 客人可以从下午3点开始使用本酒店的客房。至次日上午11点。但是,如果您连续 入住数晚,您可以在抵达和离开当天以外全天使用房间。
2. 本酒店不提供提前入住或延迟退房服务。
(遵守使用规则)
第十条
1. 客人必须遵守酒店制定并在酒店内张贴的规章制度。
(营业时间)
第十一条
1. 我们设施的开放时间如下。其他设施的详细开放时间将在各个地点、客房内的服务目录等处公布。
前台/收银服务时间:上午 7:00 至晚上 8:00
2. 前款规定的营业时间,在必要或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可能会临时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您。
(缴费)
第十二条
1. 客人应支付的住宿费等明细如附表1所示。
2. 前款规定的住宿费用等,应在退房时在前台或客房内以现金或本酒店认可的住宿券、信用卡等方式支付。如果您通过预订网站提前付款,则前台或退房时在您的房间内只会收取入浴税(250日元/人)。
3. 本酒店已将客房提供给客人使用,即使客人主动不使用,仍需收取住宿费。
(博物馆职责)
第十三条
1. 本酒店因履行或不履行住宿合同及相关协议而给客人造成损失的,将向客人进行赔偿。但当事由不可归责于本酒店时则不在此限。
2. 本酒店已投保酒店责任险,以防万一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
(无法提供合同规定的房间时的处理)
第十四条
1. 本酒店无法为宾客提供已签约的客房时,在征得宾客同意的情况下,将尽可能为宾客安排其他同等标准的住宿。
2. 无论前项规定如何,本酒店无法为客人安排其他住宿时,将向客人支付相当于取消费用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将用于抵扣损失金额。但如果因酒店无法控制的原因而无法提供客房,则不会支付任何赔偿。
(寄存物品等的处理)
第十五条
1. 客人在前台寄存的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发生丢失、破损等损失时,除因天灾造成的损失外,本酒店将赔偿损失。但是,对于现金和贵重物品,如果酒店要求客人披露物品的种类和价值,而客人未能这样做,酒店将赔偿损失,最高金额为 150,000 日元。
2. 客人带入酒店内但未寄存于前台的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因酒店的故意或过失而发生丢失、破损或其他损坏时,酒店将赔偿损失。但是,对于客人未事先告知其种类和价值的物品,酒店将赔偿最高 150,000 日元的损失,除非损失是由于酒店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保管客人的行李和物品)
第十六条
1. 当客人在入住前将其行李带入酒店时,酒店仅在事先获得酒店批准的情况下负责保管行李,并在客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将其交给前台的客人。
2. 客人退房后,如果发现其行李或物品遗留在酒店,且已确定失主,酒店将联系失主并寻求指示。但若没有失主的指示或无法确定失主,物品将被保管七天(包括发现当天),然后移交给最近的警察局。
3. 前2款情况下,本酒店对于客人行李及携带物品的保管责任,第1款情况下,依照前条第1款的规定;前款情况下,依照前条第2款的规定。
(停车责任)
第十七条
1. 本酒店的私人停车场每次预订可免费使用一辆。
2. 当客人使用酒店的私人停车场时,无论车辆钥匙是否委托给酒店,酒店仅向客人提供停车位,并不负责车辆的管理或防止第三方对车辆的损坏。但如果因酒店在管理停车场时故意或疏忽而造成损害,酒店将赔偿损失。
(客人责任)
第十八条
1. 当客人因其故意或过失给酒店造成损害时,客人应赔偿酒店该损害。
2.税法如有修改,按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附表1 住宿费用等明细(第2条第1款及第12条第1款相关)
客人
应付总额
住宿费
① 基本住宿费(房费)
② 服务费(与①相关)
额外费用
③ 餐饮费及其他费用(①中包含的费用除外)
④ 服务费(与③相关)
税
A.消费税 B.入浴税
注1:住宿费用根据季节和需求波动而有所不同。
注2:博物馆无需门票。
附表2 罚款(第6条第2款相关)
不准停留
当天
前一天
7天前
100%
100%
80%
50%
1. 百分比表示基于基本住宿费的取消费用的百分比。
2.若缩短合约天数,无论缩短多少天,均收取一天(第一天)的违约金。